a. 筛选时无症状且在BAY 2927088首次给药前至少7天停用或接受低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(≤1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)的脑转移受试者有资格入组剂量递增和回填阶段。
b. 筛选时无症状的脑转移经治受试者如果符合以下所有标准,则有资格进入剂量扩展阶段:筛选期间通过临床检查和脑成像(MRI或CT)确定,CNS靶向治疗后至少4周内无进展证据(新发脑转移瘤或脑转移瘤增大)。受试者必须在BAY 2927088首次给药前7天停用或接受低剂量皮质类固醇(≤10 mg泼尼或等效药物。
c. 在确定性治疗后有>3个月脊髓压迫病史且在筛选期间影像学(MRI或CT)显示疾病稳定且临床无症状的受试者。
a. 已知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(HIV),以下情况除外:如果符合以下条件,有HIV感染史的受试者有资格参加研究,具体由研究者酌情决定:CD4+T细胞(CD4+)计数≥350个细胞/uL。受试者在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前已接受至少4周的既定抗逆转录病毒治疗(ART),而且在开始研究治疗前的HIV病毒载量低于400拷贝/mL。 正在使用的ART不含强效CYP3A4诱导剂或抑制剂,预计不会与研究药物产生重叠毒性。受试者在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机会性感染。